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居民燃气综合保险附加额外租房费用险条款
注册号为:C00002432122017030608322
本保险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居民燃气综合保险的附加险,仅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附加本保险。
第一条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房屋因本保险主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遭受损失而不能居住,在本条款项下,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在外临时租房的额外费用或房屋无法出租造成的租金损失。
第二条 赔偿限额
本附加保险的赔偿限额、最高赔偿期限、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以保险单中载明的为准。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