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划A
- 计划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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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座意外身故伤残10万元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乘坐或驾驶保险单中载明的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或为维护车辆继续运行(包括加油、加水、故障修理、换胎)的临时停放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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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座住院津贴50元/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乘坐或驾驶保险单中载明的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或为维护车辆继续运行(包括加油、加水、故障修理、换胎)的临时停放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住院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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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座意外医疗1万元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乘坐或驾驶保险单中载明的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或为维护车辆继续运行(包括加油、加水、故障修理、换胎)的临时停放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符合本条款第二十五条释义的医院(以下简称“释义医院”)进行治疗,保险人就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给付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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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座意外身故伤残5万元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乘坐或驾驶保险单中载明的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或为维护车辆继续运行(包括加油、加水、故障修理、换胎)的临时停放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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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座住院津贴50元/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乘坐或驾驶保险单中载明的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或为维护车辆继续运行(包括加油、加水、故障修理、换胎)的临时停放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住院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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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座意外医疗5000元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乘坐或驾驶保险单中载明的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或为维护车辆继续运行(包括加油、加水、故障修理、换胎)的临时停放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符合本条款第二十五条释义的医院(以下简称“释义医院”)进行治疗,保险人就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给付医疗保险金。
1、 产品介绍页面的免赔、年龄范围、报销比例等与保险条款不一致的内容,保单特约会有明确写明,投保后可以在电子保单中查看。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特约高于条款,不影响责任和索赔。
2、 保障期限:1年
3、 投保车辆限定:家用非营运车辆。如营运车辆购买,保单无效。
4、 投保人年龄范围:18-70岁成人,身体健康,能正常生活/工作的人群。
5、 职业工种要求:无限制
6、 本产品采用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 本产品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
8、 投保限定:本产品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保1份,多投无效,保险公司不承担多投保的保险责任。
投保人申明确认:
9、 投保时,本投保人已经就该产品的保障内容向被保险人进行了明确说明,并征得其同意。
10、 本投保人兹声明所填写的各项投保内容属实,了解并接受如果投保信息不真实,保险公司有权拒赔,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11、本保险客户从爱丁保险购买,后续变更与理赔事务均可由友太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协助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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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
2011年2月10日武先生在网上看到了平安家庭出行综合保险(原驾乘险),专为有车家庭提供综合保障,涵盖驾驶人人身意外、意外医疗。此外,在驾驶人投保的同时,可最多连带4名家庭成员投保。由于武先生新婚不久,婚后节假日经常与妻子自驾出游,为了有一份更全面的出行安全保障,武先生为自己和妻子买了一份20万元驾驶人意外伤害,2万元意外医疗、5万连带被保险人意外伤害加2万连带被保险人意外医疗,全年保费仅需165元。
出险
五一期间,武先生夫妇自驾出游归途中,暴雨导致山路滑坡车辆意外侧翻,两人头手等部位大面积撞伤擦伤,门诊治疗费用4500元。武先生随后想起买过家庭出行综合保险(原驾乘险),立即拨打电话95511报案后,平安客服人员告知他保存好病历、用药清单、发票及各种原始凭证以便理赔。
理赔
返家后武先生申请理赔,在准备齐全所需单据后,平安核实属于保障范围内的金额4000元,3天后即收到了共计3420元的理赔金(意外医疗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90%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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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什么是私家车?
A本保险中的私家车指的是7座(含)以下非营运车辆(不包括摩托车、非机动车、农用运输车、客货两用车、货车、全挂、半挂汽车、专项作业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电瓶车)。